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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購屋到入住 輕鬆上手
全方位房地產知識
不少父母買房多年後,會開始思考一個問題:
「房子以後也是留給小孩,不如現在就直接過戶給他?」
但房子從父母名下移轉到子女名下,即使沒有收錢,也不是單純去地政事務所改個名字而已。
以「贈與」方式移轉房屋及土地給子女,通常會涉及:
贈與稅、土地增值稅、契稅,另外還可能有印花稅及登記相關費用。
而且更容易被忽略的是:
現在贈與時繳多少稅,只是第一步。
如果孩子未來再把這間房子出售,「當初怎麼取得」還可能影響之後房地合一稅的成本計算。
所以房產要不要提早送給下一代,不能只問:
「現在過戶要多少錢?」
還要一起考慮未來出售與整體資產傳承。
父母將房屋、土地無償移轉給子女,原則上屬於贈與行為。
但計算贈與稅時,有一個非常重要的觀念:
不是直接拿房子的市場成交價來計算贈與價值。
不動產的贈與價值,土地原則上依贈與時的公告土地現值計算;房屋則依房屋評定標準價格計算。
因此:
一間市場行情2,000萬元的房子,
並不代表國稅局一定用2,000萬元計算贈與稅。
真正需要看的,是:土地公告現值+房屋評定標準價格。
目前贈與稅免稅額為:
每位贈與人每年244萬元。
這個免稅額是從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計計算。
最常見的誤會是:「我有兩個小孩,所以一個可以送244萬,兩個就是488萬。」
不是這樣。
244萬元是看贈與人,不是看受贈人。
例如爸爸一年內:
送大兒子100萬元+送女兒144萬元,合計244萬元,仍在爸爸當年度免稅額內。
但如果爸爸再送第三個孩子100萬元,爸爸當年度累計贈與就變成344萬元,超出的部分就要進一步計算贈與稅。
如果父親與母親各自都是贈與人,則父、母各自有自己的年度免稅額。
假設父親今年沒有其他贈與。
這次房產依稅法計算出的贈與價值為:750萬元
先扣掉年度免稅額244萬元:750萬元-244萬元=506萬元課稅贈與淨額
目前2025年1月1日以後的贈與案件,課稅贈與淨額:
2,811萬元以下:10%
超過2,811萬元至5,621萬元:15%
超過5,621萬元:20%,並依各級距扣除累進差額計算。
以上面506萬元的簡化例子來說:
506萬元 × 10%=約 50.6萬元
這只是用來理解制度的簡化試算,實際申報仍可能涉及依法可扣除項目,因此最後稅額應依個案申報結果為準。
這是很多人規劃房產贈與時最容易漏掉的一筆。
一間房地產通常同時包含:
房屋+土地。
房屋有房屋相關稅費,土地移轉則可能產生土地增值稅。
而且「贈與土地」有一個非常重要的限制:
不能適用自用住宅用地10%的土地增值稅優惠稅率。
因為自用住宅用地10%優惠原則上是針對符合條件的「出售」,贈與屬於無償移轉,因此需按一般用地稅率計算。
一般用地土地增值稅依土地漲價程度,適用 20%、30%、40% 累進稅率。
這也是為什麼:
一間房子贈與稅可能不高,不代表整體過戶成本就一定低。
如果土地持有很多年、公告土地現值上漲很多,土地增值稅反而可能成為很重要的一筆成本。
土地移轉有土地增值稅,房屋所有權移轉則可能涉及契稅。
目前以「贈與」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權,契稅稅率為:6%。
而契稅的納稅義務人是受贈人,也就是取得房屋的子女。
但這裡同樣不要誤會成:「2,000萬元房子 × 6%=120萬元契稅。」
契稅的公式是:核定契價 × 6%
核定契價依地方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的房屋標準價格計算,而不是直接使用市場成交價。
除了前面三項主要稅負,辦理不動產贈與移轉時,也可能涉及印花稅。
財政部整理的房產移轉稅負中,贈與不動產所立契據,印花稅原則上按契約金額 1‰ 課徵。
除此之外,實務過戶還可能產生:
地政登記規費、代書費、相關證明文件費用等。
所以房產贈與真正應該算的是:
贈與稅+土地增值稅+契稅+印花稅+登記及相關費用=房產贈與的整體移轉成本
假設爸爸20年前花800萬元買了一間房子。
現在市場行情已經漲到2,000萬元。
爸爸把這間房子贈與給孩子。
很多人會自然認為:「以後孩子賣房,就拿爸爸當初買的800萬元當成本吧?」
但對適用房地合一稅的房地而言,受贈取得房地未來出售時,可減除的原始取得成本,原則上是以受贈時的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,再依規定按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計算,而不是直接承接父母當初真正支付的市場買價。
因為公告土地現值+房屋評定現值,可能和市場價格差很多。
因此房子「現在贈與」看起來稅負可以接受,不代表孩子幾年後出售時的房地合一稅一定比較划算。
有人會想到:「那不要寫贈與,我用買賣過戶給孩子不就好了?」
父母與子女間訂立買賣契約,如果子女確實有支付價款,而且能提出資金來源與付款證明,經國稅局認定屬於真正買賣,才可能不按贈與課稅。
反過來說,如果只有形式上的買賣契約,卻沒有實際付款證明,仍可能被認定為贈與。
尤其二親等內親屬間財產買賣,資金流向是非常重要的判斷依據。
因此不要只想著:「契約寫買賣就好了。」稅務上看的是有沒有真實交易
如果同一位贈與人在同一年內贈與的財產總值超過年度免稅額,原則上應在超過免稅額的贈與行為發生後 30日內辦理贈與稅申報。
此外,土地增值稅、契稅本身也有各自的申報程序與期限。因此房產贈與不像單純匯一筆現金給孩子。
通常應先確認:
① 贈與價值怎麼算
② 贈與稅多少
③ 土地增值稅多少
④ 契稅多少
⑤ 孩子未來可能什麼時候出售
答案其實不是「一定贈與比較省」。
財政部也提醒,將財產移轉給下一代,要用買賣、贈與還是日後繼承,必須依個別家庭的財產狀況判斷。
例如單純以地方稅來看:
土地增值稅:一般用地20%、30%、40%
契稅:6%
土地增值稅:一般用地20%、30%、40%,符合條件可能適用自用住宅10%
契稅:6%
土地增值稅:免課
契稅:免課。
但繼承還要考慮遺產稅、遺產總額、扣除額、繼承人人數等其他因素。
所以真正要比較的是:
「現在贈與的總成本」VS「買賣移轉的總成本」VS「未來繼承的整體成本」
回到最開始的問題:
父母把房子送給小孩,到底要繳哪些稅?
最主要可以先記住三個:
另外還可能涉及印花稅、登記及其他相關費用。
而且最重要的是:不要只算今天過戶的稅。
房屋一旦贈與給孩子,孩子取得房產的方式與取得成本,也可能影響未來出售時的房地合一所得計算。
因此,價值較高、土地持有期間較長,或未來可能短期出售的房屋,在辦理贈與以前,最好先把:
現在移轉成本+未來出售稅負+整體傳承需求,一起試算
有時候「現在就送」未必是成本最低的選擇。
※本文為一般房產稅務知識整理,實際贈與稅、土地增值稅、契稅與房地合一所得,仍會因取得時間、公告現值、房屋評定價格、持有狀況及個案條件不同而異,實際辦理前應以財政部、地方稅捐機關最新規定及個案核定結果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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