請用直式閱讀已獲得最佳的瀏覽狀態
請用直式閱讀已獲得最佳的瀏覽狀態
從購屋到入住 輕鬆上手
全方位房地產知識
房子住久了,家庭成員變多、工作地點改變,或只是想從小宅換到更適合長期居住的房子,很多人都會開始考慮「換屋」。
但真正開始找房後,很快就會遇到一個現實問題:
到底要先買新房,再賣舊房?
還是先把舊房賣掉,再慢慢找下一間?
兩種方式都有人選,也各有優缺點。
真正的差別,其實不只是「先後順序」,而是背後牽涉到 頭期款、房貸成數、兩間房同時持有的壓力、搬家時間,以及重購退稅。
所以換屋之前,第一件事不是急著看下一間房,而是先把自己的「資金時間差」算清楚。
不少換屋族最理想的情況,是先找到真正喜歡的新家,完成購買、裝潢、搬家之後,再慢慢出售原本的房子。
這種方式最大的優點,就是不容易出現「房子賣掉了,新家卻還沒找到」的空窗期。
尤其家中有小孩、長輩,或工作與學區不能隨意更動時,先買再賣通常會比較有生活上的安全感。
但問題也很直接:
舊房還沒賣掉之前,你可能需要同時負擔兩間房子的資金。
除了新房的頭期款之外,還可能同時面臨舊房貸款、新房貸款、裝潢費、契稅、仲介及搬遷等相關支出。
也就是說,先買再賣最怕的並不是「買不到」,而是:
新房已經要付款,舊房的錢卻還沒進來。
如果舊房還有房貸,而且尚未出售,就先購買另一間住宅,新房貸款就可能碰到央行的不動產信用管制。
截至2026年9月,央行最新規定中,自然人的第2戶購屋貸款最高成數為7成,且原則上不得有寬限期。這項規定自2026年9月18日起調整生效。
舉例來說:
如果新房總價是2,000萬元,在單純套用7成上限的情況下,貸款最高約1,400萬元,也代表買方至少要準備相當比例的自有資金。
而且這還只是央行規定的「上限」。
銀行實際願意貸多少,還是會依收入、負債比、房屋鑑價、信用條件等進行審核。
因此,先買再賣之前,千萬不要只算「舊房賣掉後,我應該有很多錢」,而是要先回答:
在舊房還沒賣掉的這段時間,我手上的現金夠不夠完成新房交屋?
對真正有自住換屋需求的人來說,還有一項很重要的規定值得知道。
目前央行對於名下已有1戶房貸,又因實質換屋自住需求申請第2戶購屋貸款者,提供換屋協處措施。
符合條件並與承貸銀行完成切結後,第2戶購屋貸款可不受一般第2戶貸款成數上限及不得有寬限期的限制。
但相對地,借款人必須承諾:
第2戶購屋貸款撥款後18個月內,出售第1戶房屋並完成產權移轉,同時清償原貸款、塗銷第1戶房貸抵押權。
如果沒有依切結內容完成,可能面臨取消寬限期、收回貸款成數差額、追收本金及罰息等效果。
所以這項措施比較像是替「真的要換屋,但舊房需要一些時間出售」的人保留彈性。
並不是:
「我說自己要換屋,銀行就一定可以貸比較多。」
銀行仍會進行授信審核,實際貸款條件也要依個案而定。
原本的自住房仍在持有中。
向銀行說明實質換屋需求。
由銀行依個案進行授信審核。
18個月的換屋期間開始計算。
完成過戶、清償原貸款,並依規定辦理抵押權塗銷。
另一種方式,就是先把原本的房子賣掉。
最大優點很明顯:
賣掉舊屋之後,你才會真正知道自己手上有多少換屋資金。
例如舊房成交2,000萬元,不代表你就有2,000萬元可以拿去買下一間。
還要先扣掉原房貸餘額、交易相關費用與可能產生的稅負。
最後真正拿到手的金額,才是你下一間房的實際購屋能力。
因此,先賣再買通常比較容易控制財務風險。
但新的問題也會出現:
舊房賣掉之後,新房如果一直找不到怎麼辦?
這時就可能需要短期租屋、搬兩次家、寄放家具,甚至為了趕在交屋前找到下一間房,而降低自己原本的購屋條件。
所以先賣再買最大的壓力,不一定是錢,而是:
時間。
這是很多換屋族最容易低估的一件事。
假設現在的房屋預計可以賣2,000萬元,你可能會自然認為:
「那我換一間2,500萬元的房子,應該只差500萬元。」
但實際上並不是這樣計算。
因為原本房屋出售後,可能還要償還剩餘房貸,以及支付仲介、稅費等交易相關成本。
例如:
舊屋成交價
2,000萬元-剩餘房貸800萬元-交易、稅務等相關支出
才是你真正可以投入下一間房子的資金。
另一方面,新房除了房價之外,也還需要準備:
頭期款+契稅等交易費用+裝潢+家具家電+搬遷費+預備金。
所以換屋不能只做「新房房價-舊房房價」的減法。
真正應該算的是:
假設你選擇先買再賣,最重要的不是預測:
「我的舊房應該很快就會賣掉。」
而是反過來問:
「如果半年甚至更久還沒賣掉,我撐得住嗎?」
例如舊房每月房貸3萬元,新房每月房貸6萬元。
在舊房尚未出售的期間,光兩筆房貸每個月就需要9萬元。
如果再加上管理費、裝潢付款、家庭生活費、教育費與其他支出,現金流可能會突然變得非常吃緊。
所以換屋族很適合先做一個簡單的壓力測試:
假設舊屋 3個月沒賣掉、6個月沒賣掉,甚至12個月沒賣掉,家庭現金是否仍然足夠?
如果答案是不確定,那麼「先買再賣」就需要更加保守。
如果是自住換屋,除了買賣順序之外,也別忽略「重購自住房地」相關的稅務優惠。
以房地合一所得稅的重購自住房地優惠來說,不論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,只要舊屋出售與新屋重購的時間差在2年內,並符合自住、設籍及相關使用條件,都有機會申請扣抵或退稅。
其中:
先買再賣,符合條件者,可在出售舊房地辦理房地合一稅申報時,依規定計算重購扣抵稅額。
先賣再買,則可在之後完成重購時,依規定申請退還先前出售自住房地所繳納的部分或全部所得稅。
但要特別注意,這項優惠不是單純「兩年內買一間、賣一間」就一定成立。
新、舊房屋的自住事實、戶籍登記,以及有沒有出租或作營業使用,都會影響資格。
而且重購的新自住房地,在重購後5年內如果改作其他用途或再次移轉,也可能被追繳原本扣抵或退還的稅額。
這是換屋稅務裡很容易踩到的雷。
財政部在2026年也特別提醒,如果先後買進兩間房,最後卻把後來購買的新房出售、保留原本的舊房,也就是俗稱的「買新賣新」,可能不符合房地合一稅的重購退稅規定。
重購優惠的概念,是出售原本的舊自住房地,再取得新的自住房地,藉此降低真正自住換屋者的稅務負擔。
所以如果有打算使用重購退稅優惠,在決定哪間房要出售之前,就要先確認整體交易順序。
不要等房子賣完、稅也申報完,才發現原本預期的退稅資格並不存在。
換屋時常聽到「重購退稅」,但其實可能是在講不同的稅。
除了前面提到的房地合一所得稅之外,符合條件的自用住宅用地,也可能涉及土地增值稅的重購退稅。
目前規定同樣涵蓋「先賣後買」以及「先買後賣」在2年期間內的情況,但重購土地價格、所有權人、戶籍、土地面積等另有條件。
因此,如果舊屋持有時間很長、土地增值幅度較大,在規劃換屋時,也值得把土地增值稅一起納入評估。
房地合一稅的重購退稅,和土地增值稅的重購退稅,是兩套不同規定,不要混在一起計算。
其實沒有一個答案適合所有換屋族。
如果家庭現金充足、貸款能力足夠,而且不希望因為出售舊屋後被迫急著找房,先買再賣可以換來比較大的時間彈性。
如果頭期款主要要依靠舊屋出售所得,或者不希望承擔兩筆房貸與雙屋持有的壓力,先賣再買通常會讓資金狀況更清楚。
真正需要做的不是猜哪種方式「比較划算」,而是先回答三個問題:
把這三件事情先算清楚,換屋就不只是「一間房換成另一間房」,而是一場比較完整的家庭資金重新配置。
很多人以為換屋最難的是:
舊房可以賣多少?新房要買多少?
但實際執行時,最容易產生壓力的,往往是兩筆交易中間的空窗期。
新房什麼時候要付款?
舊房什麼時候能成交?
貸款什麼時候撥款?
售屋款什麼時候真正入帳?
裝潢及搬遷又需要多少現金?
這些時間只要錯開一兩個月,資金需求就可能完全不同。
所以對換屋族來說,最重要的並不是單純選擇「先買」或「先賣」。
而是:
先把現金流、貸款與稅務時間軸排好,再決定哪一種順序最適合自己的家庭。
※本文為一般房產與稅務知識整理。房貸實際核貸成數、利率及條件仍由金融機構依個案審核;相關信用管制、稅務與重購優惠亦可能調整,實際交易前應以中央銀行、財政部及主管機關最新規定,並依個案狀況確認。
📍台北市中山區興安街60號
立即來電預約☎️02-2517-2233
📍台北市中山區龍江路128號
立即來電預約☎️02-2502-7788